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多和汽车的增加,城市交通问题日益突出。在许多大城市,由于过量的汽车,经常导致交通阻塞,交通事故频繁,大气遭到污染等。交通问题已经给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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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里人被车撞了,车负全责,现在造成脊椎压缩性骨折,此外还有手臂,和手腕,也都骨折了,医药费22000多元。法医来鉴定,给了一个轻伤。不知道这样是否合理呢?(医院医生说需要3个月才可以下床).

这样的结果,能是哪个等级的伤残,还是就评不上伤残呢?

福建汇德(厦门)律师事务所刘巧慧律师解答:

轻伤必须经法医部门鉴定后才能认定,轻微伤不一定要经法医部门鉴定,凭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即可认定。有时法医鉴定上写轻微伤偏重或轻伤偏重。其实轻微伤偏重实质上还是轻微伤,轻伤偏重实质还是轻伤。

根据《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》的规定,交警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,按照法律,就应当将车子返还给你。交警扣押车子只能做调查取证之用,因此,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后就改让你取车。至于赔偿的事情,交警可以调解,但前提是当事人双方都愿意才行。

具体赔偿数额。根据实际支出的医疗费、交通费(误工日期、营养期间、护理期限、伤残等级、后续治疗费 需根据司法鉴定结论主张)

刘巧慧律师解析:

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:

(1)必须是车辆造成的。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,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。

(2)是在道路上发生的。

(3)在运动中发生。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,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,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、摔、伤亡的事故,则不属于交通事故;

(4)有事态发生。是指有碰撞、碾压、刮擦、翻车、坠车、爆炸、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;

(5)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。

(6)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。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,且是物质损失,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;

(7)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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